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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六章 第一次参与战争(第1页)

次日上午,迦希亚人的骑兵已在新月堡外开始聚集了。wwW.Qb⑸。COМ

李科骑马走出新月堡,看着眼前黑压压一片人马不由得吃了一惊。他策马来到正在指挥手下站列的狂风沙身旁,在人声马嘶中大声问道:“维戈,这里有多少人啊?怎么会这么多?”

狂风沙大嘴一咧笑了起来:“这次也出了我的意料,我和卡西姆他们总共带来一千两百人,新月堡内能出战的迦希亚人有一千左右,但没想到远处西部十几个小部落集结后,竟也派来将近一千人。我们的兵力已经超过三千啦!哈哈哈哈……这次绝对能把燔罗那帮孙子的大便都给打出来!”

猛听狂风沙爆出这么一句粗口,李科顿时哭笑不得,也许这就是草原汉子的特色吧。

“对了,在前面还有事找你,你先去吧。等我召集好勇士们再来跟你说。”说完,狂风沙领着数十个手下呼喝着策马奔向远处大群骑兵集结的地方。

李科顺着狂风沙手指的方向来到同样骑着战马的身旁。尽管年纪一大把了,可是骑在马上的身姿挺得笔直,一头白发在寒风中飘散着,也没束带,显得很是威武。

“……你该不会是也要出战吧?”看这副摸样李科吓了一跳———这把年纪还能打仗?

呵呵笑着说道:“我老啦,就是骑马多走点路我的腰也吃不住,再也不能像年轻时那样驰骋疆场了。不过我很喜欢看着这些勇敢的孩子们整装待发时的场面,真是让人热血沸腾啊。这让我觉得尽管年华已老去,但战神赐予我的英勇还流淌在我的血液中。”

“还真是个好战的民族……”李科心里想到。

“对了李科,我正想找你呢。中午你就要随骑兵们出发了,不过等战斗时你尽量远离前锋线。虽说你很厉害,但不管怎样你还没有经历过战争,一但有任何损伤会让我们很过意不去;而且新月堡将来还需要你的管理,一切要以平安为重。只要在遇见帝**队派来军侯打探时,你出面应对就行了,那就算对我们最大的帮助。

李科点点头说道:“谢谢您对我的关心。我会注意的。”

“来,随我一起去看看草原勇士们的英姿吧,平时可是很难一见哦。”

说完,带着李科来到南边一处小高地上,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在列队集合的全部迦希亚骑兵。

三千人的队伍不算多,但也不少,百人为一排,分列三十排。刚刚还到处人马嘈杂声,不过此刻已全部安静下来,只有偶尔几声战马的唏嘶从远处传来。三千人的大方阵,整整齐齐、威武雄壮地出现在李科眼前。

从未看到过战阵的李科见到如此场面惊叹不已。

介绍说,这次也和以往一样,由狂风沙统领骑兵队伍。李科放眼望去,果然在方阵最前方,狂风沙正在策马狂奔着。他手举大剑,剑尖随着战马的跑动不停地在前排骑兵们手中的长矛上划过。跑了一个来回后,狂风沙骑马又跑回队伍正前方,张嘴高声呼喝。

由于距离比较远,李科听不见他在喊什么。但见狂风沙手中大剑一举,顿时周围前排的士兵也跟他大喊起来,随即,整个三千人的队伍齐声呐喊:

“阿——瑞——斯——”

这次李科终于听清楚了。

三千人齐声呼吼,像一声炸雷般轰然响彻在空旷的草原上,也轰鸣在李科的耳鼓上。

正在这时,从天空中传来一声清厉、悠长的鹰鸣。李科抬头望去,一直体型不算大的青色猎鹰正向他们飞来,速度很快,眨眼间就到了头顶上。那只鹰盘旋了一圈后,落在平伸出的手臂上。

李科感到惊奇不已,竟然还有人饲养野鹰!

他见这只不知名的鹰虽体形不大,但神态异常威武,顾盼生姿,也正眸视着李科。于是李科伸出手,想摸摸它。谁知那鹰猛然伸嘴就向李科的手上叨去,幸好反应迅捷,李科马上把手撤了回来,倒真被这鹰给吓了一跳。

一阵爽朗大笑,“别看它个头不大,可性情最是凶猛,即使体型大许多的草原鹰见了它也得绕着飞。”

经解释后才知道,这种鹰叫做玫瑰泪,因为在深青色的鹰身上长有许多玫瑰花纹,同时还有一道道像泪痕一样的白线,所以由此而得名。不过这鹰的脾气显然与它优雅的名字不太般配。

玫瑰泪这种鹰很稀少。很久以前迦希亚人无意中发现玫瑰泪的幼仔,等养大后察觉到玫瑰泪鹰竟异常通人性而且忠诚,当主人放牧之时,玫瑰泪就会在天上盘旋着为主人监视四周动向,一但有野狼群等危险出现,就会低飞下来不停地鸣叫报警;甚至当主人战斗时,勇猛的玫瑰泪竟也会从天空中扑袭敌人。所以迦希亚人对玫瑰泪这种鹰异常喜爱。

尽管繁殖困难,不过许多年下来在迦希亚族中也饲养了数目不算少的鹰群。到后来,这种鹰逐渐被用作传递信息的用途上。茫茫草原广域无边,若有什么急事要通知其他部族的话,使用这种飞得又高又快几乎一日千里的玫瑰泪是最好的选择。而今天飞落到手臂上的那只鹰,就是从东部草原监视入侵燔罗人的牧民那里而来。

李科果然见到从鹰腿上拿下一条绑着的薄羊皮。这时狂风沙与卡西姆等人也骑马赶了过来,到身边后问道:“那边的消息已经传来了吗?”

点点头,不过看完羊皮上的信息后神色有些凝重,他说道:“这次燔罗人数量要比当初预想的多。信上说除了先头的一千六百左右燔罗人之外,可能野马部落的头领布林担心兵力不够,复又派出一千人的骑兵尾随其后,已经过了斧头山,这两只队伍相差不到一天路程,快马加鞭的话,几个小时就能汇合。之所以分成两部分,我猜测布林可能担心会遭到伏击所以临时加派的。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,这次我们竟有三千人的兵力聚集。只是这样一来,恐怕就是一场恶战了。”

狂风沙皱皱眉头:“这样不好打。原本预定在小鼓原伏击燔罗人,但没想到多了一支队伍,这样燔罗人的总兵力就超过两千五百人了。一但野马部落的锋头部队被我们围困住的话,他们一定会誓死抵抗,因为在其后会有接应骑兵群;作为后部的那一千骑兵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赶上来,那时我们可能正处于混战中,无论体力还是速度都有所下降……”

狂风沙没有接下去说。事实上每个人都清楚,一但被体力充足、士气高昂以及战马高速冲锋而来的骑兵群冲进正在混战的队伍中,那绝对是一场灾难。

这仗到底怎么去打,对于这个问题在接下来时间里大家开始讨论起来。不过大家的意见不同,狂风沙和拉德加主张正面迎敌,在短时间内歼灭锋头的一千六百燔罗人,然后就地整歇,以逸待劳等待燔罗人后部;而卡西姆与平时很少说话的奎尔却认为放过野马部落的前锋部队,先狙击后部那一千人,然后再趁势追击。

双方相持不下,脾气火爆的拉德加甚至大喊起来:“要是追不上燔罗人的锋头部队怎么办!一但越过小鼓原,除了攻击新月堡外燔罗人还可以四下出击,到处掠夺那些小部落。茫茫大草原上跟着那一千多燔罗人瞎跑,你当我们是善于追踪的野狼吗!我们现在根本没时间从其他地方再召集兵力!”

拉德加一头倒竖的短发,发起脾气时再配合他那副矮敦的身材,活脱脱像一只发怒的刺猬。

“可是先打燔罗人的后方接应部队,胜算最大。”卡西姆不急不火,慢吞吞地回答道。

在双方吵吵嚷嚷时,突然开口道:“李科,你怎么看?”

李科一愣,他没想到会向他发问。作为坦尼的好友,理应知道自己的底细才是,像这种打仗的事怎么能问自己呢?

“你要知道我可没有一点关于战争方面的经验,所以也根本无从谈起。”

“没关系。就现在他们争持的两种方式,你觉得哪种比较好,随便说说。”不知为何,的表情看起来不是很沉重,反而笑眯眯地对李科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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